一三七 (つづき)
陽明先生曰、「唐虞以上之治、後世不 可 復也、
略 之可也、三代以下之治、後世不 可 法也、削
之可也、惟三代之治可 行、然而世之論 三代 者、
不 明 其本 、而徒事 其末 則亦不 可 復矣、」
謹按、先生明 体適 用之大学問、於 此又可 知
矣、何者、先生略 三代上下之治 、而取 三代之
治 、則其志在 周官 、断可 識矣、其曰 三代之
治 、而不 曰 周官 、然予何以識 其志在 周官 、
周公思 兼 三王 、夜以継 日、幸而得 之云、則
三代之礼楽刑政、統括皆在 周官 矣、故其指 周
官 、益可 信矣、其曰 不 明 其本 、而徒事 其
末 、則亦不 可 復矣 、則誠意慎独、豈不 為
其本 矣乎、故外 誠意慎独 以行 之、如 蘇令綽 、
未 能 令 其民驩虞如 、何況於  如 乎、而
如 王荊公 、則特以 富 国之利心 、仮以行 之、
則其陥 網 民浚 下之苛刻 、宜矣、要皆不 明
其本 、而徒事 其末 之咎也耳、而如 荊公 欲
免 周官之罪人 得乎、故凡欲 起 善政 者、先宜
慎独誠意以明 明徳 、而其本立 于此 、則親民
之治功逐段挙矣、此非 独大学之工夫 、雖 周官
之総要 、亦只此而已矣、横渠先生所 謂使 民相
趨如 骨肉 、上之人如 保 赤子 、謀 人如 己、
謀 衆如 家、則民自信、是賛 周官田制 之言、
而究竟帰 乎大学誠意慎独 矣、因可 知 大学周
官其帰為 一也、周官尊 於昔大儒 以 此也、我
故毎言大学之慎独者、即周官之崑崙岷山也、周
官者、乃大学慎独之江河也、無 崑崙岷山 、則
焉有 江河有用之水 哉、無 江河 、則崑崙岷山
鬱 塞泉源 、終為 無用之汚 也、是故慎独、以
明 明徳 、以親 民、則周官之良法善政、皆明
明徳中之事、而無 別有 周官之法度者 也、若
別有 之云、則雖 周官之良法善政 、亦是覇者
之偽而已、陽明先生不 取 三代以後之治 、葢
以 与 周官以 慎独 為 本相反 故也歟、而先
生毎称 文中子 以 賢儒 、其意将何在焉、不
在 其続経 、而在 其尊 周官 矣、文中子称 周
官 以為 王道極是 、夢寐欲 行 之、又其言曰、
「吾視 千載而上 、聖人在 上者、未 有 若 周
公 焉、其道則一、而経制大備、後之為 政者有
特循 矣、」文中子所 云、其道則一者、先生所
云、不 明 本之本、而即亦慎独之独也、経制出
乎慎独 、便是王道、而文中子所 願矣、先生亦
所 願也、故吾謂先生指 文中子 以 賢儒 、必
在 其尊 周官 矣、而先生象祠記曰、「諸侯之
卿、命 於天子 、葢周官之制、其殆倣 於舜之
封 象歟、」以 是観 之、則一部周官融 化于先
生之胸中 、而其保甲之制、大抵損 益司徒之比
閭族党 、如 練 士行 軍、征 勦苗夷 、平 治
宸濠 、則人皆以為 出 于孫呉之余智 、而不
知 其握 夏官大司馬之法 、参伍錯綜以変 化
之 、而出 于慎独 也、嗟乎、真致 良知 之大
学問者、非 偏滞拘迂者之所 能窺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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