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平二百有余歳、上下無事、而天下不 可 謂 全無 弊也、文政十丁亥之
歳、廼吾官長高井公莅 任之七年也、是歳之夏四月、公命 余補 索耶蘇
之邪党於京摂之間 以窮 治之 、不 日招伏就焉、公申 呈之府 、府聞
之于東都憲台 、経 三年之久 而発落矣、妖邪煽 誘庶民 之害、於 是乎
稍息、十二年已丑春三月、公又命 余糾 察猾吏姦卒与 豪強 、潜通隠交、
以蠹 政害 人者 、而其所 汪連 、及 要路之人臣僕 、歴世之官司非 不
知 之、蓋有 所怖且憚 而遁 之歟、若 爾不 憂世思 民之甚 者 也、余
感 公之忠憤 、終置 禍福利害於度外 、潜図 密策 、施 疾雷不 掩 耳
之遺意 、以摘 其伏 発 其姦 、魁首自刄、余党各就 刑于藁街 、極死
者若干人、挙 其贓 、有 三千金 、皆是民之膏血也、散 之以肇 建振
恤煢独 之法 、姦猾蠧 触庶民 之害、於 是乎又漸除、而無告人亦庶幾
蘇息矣、十三年庚寅春三月、公又命 余沙 汰浮屠之汚行 、夫不 与 検
束 浮屠、幾 年于茲 、故肆然犯 婦女 食 魚鳥 焉、甚 於不頼之年少 、
其羶腥汚穢、挙邦皆然矣、不 徒此一方 也、若急理 之、則必不 堪 繁刑 、
故敷 訓戒之令 、既及 再三 、終逮 捕其不 悛者猶数十人 、尽流 竄海
島 、使 与 邦人不 歯、僧風於是乎一変矣、且京兆南都界浦亦風靡、其
官司各黜 貪餐吏 、誅 姦邪僧 、無 皆不 出 于公之後 、然則公之挙、
諸衙之嚆矢也哉、而公年垂 七十 、其秋七月上 養病之疏 、而未 允、
嗚呼余齡則三十有七、職則微賤、而言聴計従、関 大政 、除 衙蠧 、鋤
民害 、規 僧風 、豈非 千歳之一遇 乎、而公之進退乃如 此、義不 得
不 共棄 職以招 隱、而観 陳眉公読書鏡所 載、包明之於 陽岐王 也、不
顧 妻子之飢寒 、弃 職不 往 於 汪公徹之府 、則余雖 俗吏 、読 聖賢之
書 、従 事良知之教 、能無 感 于心 乎、将 見 公之去而混 樵漁之伍 、
故賦 招隠之短篇 、
昨夜閑窓夢始静、今朝心地似 僊家 、
誰知未 乏素交者、秋菊東籬潔白花、
|